一、依據本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113年度災害防救管理及防災教育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為推廣防災戶外教育校外教學,補助本市偏遠地區國小至本市防災教育場館進行體驗,並結合國防文物古蹟巡禮,辦理一日戶外教育活動,為充分運用本市防災及全民國防教育資源,本次特將申請對象調整為全市性國小,目前尚有17校申請額度,請有意願學校依限申請:
(一)補助對象:全市性國小(113年上半年已申請過之學校請勿重複申請)
(二)辦理期間:113年9月23日(星期一)至12月13日(星期五),週一至週五。
(三)實施方式:請貴校至少擇本市1處防災教育場館及1處國防教育場館,辦理1日戶外教育活動(地點可參考附件)。
(四)成果繳交:活動結束後,請依「成果資料繳交說明」辦理請款及核結作業。
三、申請方式:
1、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(星期五)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2、請檢附書面及電子資料申請:
(1)書面資料:請依附件之範例格式撰寫「申請計畫書」及「經費概算表(核章正本)」各1份,免備文寄至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輔校安科洪卿瑜小姐」(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7樓)。
(2)電子資料:請將「申請計畫書word檔」寄至mocca.hong@gmail.com。
四、檢附旨案相關附件,倘有相關詢問事項,請洽本局學輔校安科洪卿瑜,聯絡電話:06-2991111分機832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