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年度辦法:
申請資格
(一)本學年度在學之一~六年級三村國小學童,領有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、通過學校家訪列冊或領有其他清寒證明之清寒學生,在前一學期六項學習領域(低年級四項學習領域)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、生活操行足以表揚者。
(二)本學年度在學之三村國小畢業生,領有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、通過學校家訪列冊或領有其他清寒證明之清寒學生,六年級下學期六項學習領域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、生活操行足以表揚者。
申請手續
(一)依本校獎助學金申請辦法,填寫申請表,經班導師簽名推薦後,送交三村國小教務處註冊組彙整。
(二)申請時間、頒發:
1.申請期限:每學期開學(9月、2月)後、畢業典禮前由教務處註冊組公告。
2.頒發時間:上學期2~6年級受獎學生於學生公開集會時公開頒贈;下學期1~6年級受獎學生於學生公開集會時公開頒贈,畢業生於畢業典禮時公開頒贈。
(三)獎助學金名額、金額:
1.名額:每學年總名額不超過60名。
2.金額:每人新台幣1000元 。
3.申請人數超過定額時,由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,決議得獎名單。
二、為激勵得獎學生肯定自我,感恩社會,積極向上,得獎學生有從事愛校服務學習之義務。
三、不得重複申請本校田岸伯母紀念獎助學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