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(以下簡稱退撫條例)業經總統於民國106年8月9日修正公布;大部分條文(配合年金改革調降所得之條文除外)均自106年8月11日施行。其相關應執行事項,在相關子法未訂定前,請依銓敘部規定辦理